******校区维修改造(围墙
、出入口硬化、发光字、围栏)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校区维修改造(围墙、出入口硬化、发光字、围栏)
2.项目编号:****
4.预算金额(元):424633.20
5.最高限价(如有):424633.20元
6.采购需求:******校区维修改造,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15个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2.6优先采****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7按照财库〔2022〕35号《****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文件执行。
2.8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
3.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0 日至2026年08月 1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或电子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7日,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到邮箱****@qq.com进行报名,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5点00分(**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标书代写
地点:**市浙商国际建材城11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易能智招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其他事宜: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张玉虎
地址:**县
联系方式:159****27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王丽丽
地址:**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180****4195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