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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范区2026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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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和《**示范区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示范区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条件:项目实施主体****养殖场(企业、**社),规模标准为奶牛存栏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量200只以上。出栏量以2025年7月-2026年6月期间《动物检疫证明》(用途:屠宰)数量为准。 2.补助对象:经申报被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且按项目要求开****养殖场(企业、**社)。 3.补助标准:在确保签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下,根据上级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和全区实际核查认定全株玉米青贮总量确定统一的补助标准,每吨不超过60元,单个实施主体资金补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4.补助方式:采取“先收贮后补贴”的方式进行补助。根据项目实施主体2026年实际青贮全株玉米容积,按照每立方米0.8吨折算成全株玉米青贮重量,再按每吨补贴标准计算补助资金额度。补助资金一次性直接拨付给项目实施主体。 5.申报方式:****养殖场(企业、**社)填写《**示范区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1份,****办公室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将《项目承诺书》纸质版,《动物检疫证明》、营业执照电子版和纸质****示范区****中心1410室,所有申报资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 7.联系人: 苗立新 0391-****520 附件1:**示范区2026年粮改饲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承诺书 附件3:**示范区2026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 ****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