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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扩建年产活动铅笔1500万支、铅芯盒1500万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扩建年产活动铅笔1500万支、铅芯盒1500万支技改项目
地点:**县干窑镇亭耀东路156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成立于2012年5月29日,位于**县干窑镇亭耀东路156号。企业拟投资7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扩建,计划购置双色射出成型机、自动夹套机、自动贴标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将新增年产活动铅笔1500万支、铅芯盒1500万支的生产能力。该项目已在**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206-330421-07-02-717023)。
2025年11月,企业委托****编制了《****扩建年产活动铅笔1500万支、铅芯盒1500万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5年12月11****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批(嘉环(善)建〔2025〕176号)。
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2日开工建设,各项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于2025年12月31日竣工,项目调试时间为2026年1月4日~2026年12月31日。本项目实际建成生产规模为扩建年产活动铅笔1500万支、铅芯盒1500万支,已建成项目的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