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8-10
定于2026年8月10日在********商铺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竞租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点
二、房屋所属单位:****
三、地址:嵊**菜园镇东市街22****农贸市场三楼)
四、竞拍地点:****三楼会议室
| 标的 |
房屋所属单位 |
地址 |
建筑面积(㎡) |
资产用途 |
租赁期限(年) |
租金起始价 (万元/年) |
| 1 |
**** |
三楼商铺区-商铺1-2 |
26.46 |
商用 |
三年 |
3.12 |
| 2 |
**** |
三楼商铺区-商铺9-10 |
30.42 |
商用 |
三年 |
3.36 |
五、联系电话:0580-****816
六、竞标者要求
1、本次商铺招租标的一经营范围限定为冰冻肉类;标的二无经营品类限制。
2、报名者报名时须现场缴纳竞拍标的起拍价的10%作为每个标的的保证金,有意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报名。
3、租赁人需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4、报名竞得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七、公有资产租赁权交易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本规则。参加竞价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及相关规定,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2、****中心发布的公告或者有关规定中应该具备的条件。
3、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竞价,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竞价标的任何保证。投标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投标,即表示对竞价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中心对竞价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在初次竞价时间内,若仅有一人报价,就可成交。
5、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中心事前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倍数(本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中标人。
6、竞价成交结果的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中标人应在公示结束日到业主单位办理合同签订相关手续。租金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必须在合同失效日前7日内付清,租赁合同签订后,方能办理中标人的保证金退付手续,未中标人在竞拍结束后退回保证金。
7、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委托人要求竞价标的撤拍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