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路(金源路-**路)东侧人行道塌陷抢修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年第72期)文件精神,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实施。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因**路(金源路-**路)东侧人行道出现塌陷情况,严重影响沿线居民日常出行,存在安全隐患,为迅速恢复道路正常使用功能,保障居民安全出行,原则同意实施**路(金源路-**路)东侧人行道塌陷抢修工程。
三、建设地址
项目位于永**望远镇**路(金源路-**路)。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铺装、**花岗岩树池、井圈更换及零星工程等。
铺装人行道4890.4㎡,做法为15cm厚级配砂砾+15cm厚c25混凝土+4cm厚M10水泥砂浆找平层+6cm厚人行道砖铺装面层,配套铺设盲道;**花1.2m*1.2m*0.1m岗岩树池254套;拆除安装污力及电力通讯井盖41套、天然气井盖2套、移动通信井盖3套;修剪杨树树根143棵、杨树树头136棵;拆除旧路人行道4890.4㎡、混凝土树池254套等。
五、工期安排
工程建设期为2026年7月-2026年8月。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9.1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53.21万元,其他费用11.00万元,预备费用4.9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筹措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坚决不能因项目****政府隐性债务。
七、招投标
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03号)规定执行。
八、项目管理
项目建设请严格按照批复的规模、内容、标准实施,不得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土地保护、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同时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四制”组织管理,并加强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严格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并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开工后、竣工验收后,按照规定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及时报备或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等系统共享项目建设动态进度信息。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综合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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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