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平台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平台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已由长白朝鲜族****工业信息化局以长发改和工信审批字〔2026〕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平台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共改造9条道路及配套设施,道路总长329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机动车道铺装面积29811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1947平方米,施划交通标线1460平方米,安装交通标志21套;**桥梁1座;安装路灯103盏;****泵站1座,铺设给水管线1927米;铺设雨水管线2484米;铺设污水管线2046米;**换热站1座,铺设供热管线1710米;铺设电力管线3293米;铺设通讯管线4331米。
2.3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其他内容按合同约定执行。
2.4 建设地点:长白县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内。
2.5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09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7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联合体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2)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热力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自行确定牵头人;
3.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1人(总承包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注册证书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部分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6年1月1日至今财务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当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6年1月1日至今财务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2026年1月1****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财务良好承诺书加盖公章)。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6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总承包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要求。
3.8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 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以完成时间为准)。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 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自行确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1日8时30分起至2026年08月17日17时30分前,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备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完善投标人信息”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读取联合体其他成员 CA 锁信息,咨询电话 ****980000。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0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交易中心(**新政务大厅 5 楼)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5.2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5.5**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或**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交易中心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联系人:庄旭辉
联系电话:150****339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宽****街62号5楼517室
联系人:夏一帆
电话:156****0211(办公电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邮编:13005
地址:**市**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管理处
********办公室
电话:0439-****678
地址:鸭绿江大街88号 邮编:134400
****管理部门:**县建****办公室
监督电话:043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