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欢腾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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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8-05

根据****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论、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2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沥青混合物210000吨。

环评机构

**市汇诚****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要求采用围帘封闭;采取洒水、喷雾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粉料运输加设遮盖物;施工工地出入口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防尘网(布)等有效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选用先进设备和优质燃油或者选用以电能为能源的机械设备,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

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和石油类。工地四周建修建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含悬浮物高的施工废水、雨水。施工车辆和设备的清洗水经隔油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生活污水来自施工期员工租赁的附近村民民房,依托民房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将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施工场地中间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外运到建渣场处置;固体废物堆放场地或容器上应做好标示,上方应搭设防雨设施;堆土场上方应加遮盖,四周设置导流沟;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余泥等散料运输必须由****公司运输。

运营期地面冲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烘干滚筒燃料废气、烘干粉尘及筛分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沥青加热废气及出料废气经“气旋塔+静电除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粉料仓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卸料扬尘、料场扬尘及输送带扬尘经定期人工洒水后在厂内无组织排放。主要产噪的生产设备将优先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对产噪设备的布设位置在符合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尽量远离厂界;除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外,通过对其底部进行安装减振设施和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将高噪设备的运行作业时间安排在白天,避开夜间作业。生活垃圾拟用袋子打包后每日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骨料、沉淀池及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拟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回收能力单位利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导热油、废活性炭、静电除油器废渣、柴油储罐油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及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