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1号楼二楼1201房间
地址:**市**区历山路125号
可乘K2路、K59路、B70、B103路到**桥南站下车即到。
三、携带材料
按照《****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面试**行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查看后当场归还。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3)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应聘的,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作出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4)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除须上述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材料(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应作出2026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认证的承诺,未如期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模板见附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研究院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否则视为放弃。
已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辞职、解聘或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的,应有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同意的辞职、解聘证明材料;属企业的应有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6)本人签字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的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研究方向一致的,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8)个人简历。
(9)其他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说明材料。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注明签字时间(资格审查当日),并按手印,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研究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2.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请于8月12日****研究院,并配合出具书面面试弃权声明(模板见附件)。需将本人签字按手印并附带身份证的面试弃权声明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126.com);超过资格审查时间****研究院联系的或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刘老师
咨询电话:0531-****2926、0531-****3615
单位地址:**市历山路125号
监督电话:0531-****7576
六、其他
未尽事宜,执行《****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
附件:有关证明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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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