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电子基板生产线扩建项目 | ****园区唯亭双灯路2号(该地址不得从事零售) | **** | **市宏宇****公司 | ****园区唯亭双灯路2号厂房,建筑面积为2184平方米。购置真空塞孔机、无尘烤箱、砂带对磨机、机器人收放板机、手动打磨台等设备,使用PCB基板、塞孔树脂油墨、砂带、不织布刷辊、陶瓷刷辊、网版、铝片和菲林片等原辅料,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电子基板40万件。 | 建设单位于2026年7月30日~2026年7月31日在https://www.sz-epia.cn/xmgsshow.asp?id=1744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通过设备密闭收集进入改造后废气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C标准和《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号)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后排入吴淞江。 生产废水(研磨废水和清洗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出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回用标准后用于生产工序。 固废:设置危废仓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经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固废实现零排放。 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