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高性能PP(聚丙烯)、PE(聚乙烯)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高性能PP(聚丙烯)、PE(聚乙烯)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市**县那桐镇华侨管理区富侨大道63号****公司二厂3#厂房
(3)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租赁****公司二厂3#厂房3600m2,利用原有2条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及配套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经过技术改造,并新增2条塑料再生造粒生产线及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形成年产6000吨高性能PP(聚丙烯)和3000吨PE(聚乙烯)规模。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甘工,0771-****386。邮箱:****@qq.com
(5)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