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社区“邻里睦家”****中心三年期经营权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AHXH -202****00016
2、项目名称:鹊桥社区“邻里睦家”****中心三年期经营权项目
3、采购单位:****
4、项目预算及最低限价(人民币):167,400.00 元(三年期经营权价值)
5、鹊桥社区“邻里睦家”****中心三年期经营权项目内容:
鹊桥社区“邻里睦家”****中心三年期经营权,该场所位于**市**区鹊桥小区内,为一栋1-2层的框架结构。现已装潢完毕,其中一层主要有食堂、理发、****超市等功能,二****社区活动功能。总建筑面积约为1400平方米。
6、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负责组织经营,按照甲方指定的经营要求从事相关经营工作。服务期:三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未到****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5、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 号)为准):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5 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5 分到 9 分(含 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3 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 分到 19 分(含 1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6 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到 29 分(含 29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12 个月。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 30 分以上(含 30 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 24 个月。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 8月 14 日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须交纳磋商资料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地点:********花园二村26栋5楼)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8月21日下午 14时30分
2、磋商地点:****花园二村26栋5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时间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法
招 标 人:****
地 址:**省****区双岗新村16栋
联系人: 尚主任
联系电话:0555-****3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二村26栋5楼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