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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供水工程监理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8月03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等供水工程监理项目磋商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项目磋商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的资料有:(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和中标通知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
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中监理合同名称与竣工验收报告名称不一致,原因是竣工验收报告名称为该项目施工单位合同名称。请问除了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上述资料以外,我单位是否可以再补充提供****建设局盖章的施工许可证,予以证明其为同一项目。
答:****建设局盖章的施工许可证能证明为同一项目,则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县派河路80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0551-****388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3089、****3831
2026年8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