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浍水路校区、汴河路校区、南翔校区房屋安全签定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同升街道振华路519号国际创**13栋202室
成交金额:38623.3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浍水路校区、汴河路校区、南翔校区房屋安全签定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拟对****浍水路校区、汴河路校区、南翔校区房屋进行安全签定评估,分别是浍水路校区约20524㎡(A楼,B楼,科学馆,图书馆);汴河路校区约14674㎡(教学楼,实验楼,多功能楼);南翔校区约31394㎡(行政楼,教学楼,实验楼,风雨操场);总面积约66592㎡(具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服务要求:提交完整、规范的正式检测鉴定报告,报告需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需明确房屋结构安全性、危房等级,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加盖CMA章及单位公章,具备法律效力。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要求出具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报告(不超过15日历天)。 服务标准:检测报告需符合国家规范及采购人要求,若报告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需无偿整改,直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供应商承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方式:191****778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 **市浍水路629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 156****6788
名 称: ****
地 址: **市元一新天地 B1 栋 22 层
联系方式: 程美静191****7780
项目联系人: 程美静
电 话: 191****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