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6年8月10日我单位拟对****年加工木制品、家具9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生态环境局**分局窗口,公示期: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年加工木制品、家具9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 **市**县太清宫镇后双行政村 | **** | ******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主要建设车间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万元。本项目建成后,设计年加工木质制品、家具9万平方米。 |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本项目木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1套“中央除尘器”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进入3套“脉冲除尘柜”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涂胶、冷压、热压、组装过程、拼接、封边、复合过程、喷漆、固化、修色和调漆过程,UV生产线辊涂和固化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由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各废气经处理后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风机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均得到有效处理;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
****年加工木质制品、家具9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全本-脱敏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