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安长廊项目品牌公益宣传片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二次)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心安长廊项目品牌公益宣传片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
二、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26年8月10日9点30分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
| 分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次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服务期限 | 质量要求 |
| 心安长廊项目品牌公益宣传片拍摄制作 采购项目(二次) | |||||
| 1 | **雕刻****公司 | 16800 |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拍摄剪辑制作服务,并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提交成品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 |
| 2 | ****公司 | 12200 |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拍摄剪辑制作服务,并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提交成品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 |
| 3 | ******公司 | 19000 | 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拍摄剪辑制作服务,并于合同签订后2日内提交成品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标准规范,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要求 |
四、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次公示同时在《河****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河****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招采数智平台》(http://zc.****.cn/)上发布。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4日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2****5757
地址:****美术馆419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