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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市**区华大街道五四路310****中心体育场主体建筑西二层86轴-88.5轴内 | 1,854,719.00元 | **三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总价):****775.20元 |
合同包1:
货物类(****)
| 1-1-6 | 其他家具 | **三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 自助借还书机(◆核心产品) | 海恒 | SCH-A4U | 1.00(台) | 48,000.00 | 4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朱友园 |
| 评审专家: | 林扬 、 李达奇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按成交金额的 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含)按1.1%收取。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收取。③采购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3505 0168 7107 0000 0516;开户名:********公司;邮箱号:****@163.com。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三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2.440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及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成本占比的承诺函,享受本国产品价格扣除20%。
名称:****
地址:**市白琳镇金**路24号
联系方式:0593-****38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开发区福宁路1号(海滨壹号12号楼301室)
联系方式:0593-****6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缪欢欣
电话:059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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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