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杨梅河**滩地地形地貌改造及堤岸生态化改造工程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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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7-124********266776A-****0720-00000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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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杨梅河**滩地地形地貌改造及堤岸生态化改造工程施工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河杨梅河**滩地地形地貌改造及堤岸生态化改造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8月10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标书代写
一、澄清内容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 |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5人,其中评标专家5人,招标人代表0人(招标人代表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和要求,5人以上单数,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 …………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1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地址:**市**区杨和镇 联 系 人:区先生 联系方式:0757-****1436 2026年8月10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禅**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 系 人:庞工 联系方式:0757-****1555 2026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