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烟台-海阳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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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2701711/2026-18157 成文日期: 2026-08-10
发布机构: ****环保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0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28

传真:0535-****12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昊辰玻璃砂和鹅卵石生产项目

**市郭城镇西古现村,烟凤线西、姜家**区域

****

******公司

项目位于**市郭城镇西古现村,烟凤线西、姜家**区域,地理坐标为:E121°08'56.6075",N37°06'27.2099"。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拟利用废玻璃、矿石等年产玻璃砂10000吨、鹅卵石20000吨。

1、项目洒水抑尘用水全部挥发,工艺用水、地面冲洗用水经厂内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2、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加强设备养护、设绿化带等降噪措施。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沉降粉尘、下脚料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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