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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可熔性氟树脂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将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文发布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2****3559
电子邮箱:****@sinoch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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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