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遴选服务主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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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严格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扎实做好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渭农函〔2026〕18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部聚焦粮油作物,******社、家庭农场、****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大力推广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应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高质、节本减损,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6年全区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2万亩。

二、实施内容

(一)遴选确定服务主体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遴选标准及公告,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计划选择不少于5家服务组织承担项目实施。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无异******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二是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三是优先选择纳入名录库管理、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四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五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六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明确服务对象

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对象可以是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也可以是单个规模经营主体(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

(三)确定补助环节

重点围绕小麦、玉米粮食作物开展“耕、种、防、收”四个环节中的单个环节或所有环节全部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小麦宽幅沟播、小麦精量播种、玉米“5335”密植增产增效、玉米水肥精准调控等关键环节。重点支持市场供给不足和农民急需的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服务。

(四)明确补助标准及方式

财政补助不得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面向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补助资金或面积总量的60%。对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户,每年享受补助的资金总量不超过10万元,坚决防止政策垒大户。支持跨区域服务,对跨区域承接项目的服务组织,只有在项目区域内的服务面积才能享受该区项目补助。按照“托管面积=0.35×耕+0.26×种+0.13×防+0.26×收”的方式核算服务面积。根据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合同的履约情况,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兑现补助。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按照“约定有合同、服务有标准、过程有记录、人员有培训、质量有保证、项目有监管”的“六有”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名录管理,将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信息系统”。

(二)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实施方案、主体遴选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实施主体服务对象所在镇(办)、村对服务数量及质量进行全程督导,并做好项目的协调、沟通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要强化监管,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各项目实施主体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台账、服务作业照片、审计报告等服务档案资料,区****财政局组织专人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拨付款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夯实行业部门、监管部门及所在镇(办)的工作职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资金监管。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坚决防止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等问题,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及时完成“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信息填报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广泛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关于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了做好**市**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渭农函〔2026〕189号)文件要求,遵循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选择的原则选择服务主体,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重点支持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耕、种、防、收等环节,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2026年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不少于2万亩,促进农业稳产增收与节本增效。

二、遴选对象

择优选择有农业生产托管服******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同时,支持跨地域服务,对跨地域承接任务的服务主体,应在本县区地块实施相关服务,区域外服务面积不纳入本区域项目补助面积计算。

三、参加遴选的服务主体需满足条件

(一)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法人营业执照,无不良记录,无异******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企业等,并有规范的章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和固定办公场所。

(二)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2年以上。

(三)优先选择纳入名录库管理、安装北斗辅助驾驶系统和作业监测终端的服务主体。

(四)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六)项目结束后需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台账、服务作业照片、审计报告等服务档案资料,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服务主体填写《**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详见附件)后,****人民政府(办事处)初审****农业农村局备案,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需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作业机械清单及照片;

4.相关章程、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复印件及固定办公场所证明;

5.无经营异常、无严重违法失信及法定代表人征信的相关证明;

6.**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获**誉。

(二)遴选

****人民政府(办事处)对申报主体进行相关资质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主要核查登记运营情况、现有作业农机情况、承担项目服务能力等。对项目实施主体实地考察后,择优确定服务主体承担实施本项目。

(三)公示

遴选结果****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承担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五、报名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

请申报主体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申报主体应将相关申报材料递交至****,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市**区子仪大街西段37号

咨询方式:0913-****996

**市**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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