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发布**县建筑垃圾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征收土地及拟使用林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拟使用林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7.5417公顷,其中林地面积3.5859公顷。
2.征地范围:**果园 、
西至果园、
南至果园、
北至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委员会。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用地,规划土地用途(林地用途)为环卫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县建筑垃圾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及林资规〔2021〕5号文件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其中拟使用林地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梳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预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征收林地有异议的,请于使用林地公示期****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6-****831。
**县建筑垃圾处理及**化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位置图
****政府
202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