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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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8月10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日期:2026/8/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点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德宏州******糖厂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糖厂现有闲置厂房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02m2,总建筑面积约1725m2,其中办公生活区322m2,废锂电池贮存区180m2,其余900m2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其中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类别划分为8个区块,主要分为废矿物油区、有机区、重金属区、碱类区、无机区、酸类区、固态区、废铅蓄电池存放区,各分区间设置高1.5m、宽0.12m的隔墙,配套建设排水、供电、消防、环保等附属工程。购置地上储罐区、油泵、地磅等生产设备,购买吸油棉、锯末、铁桶、吨桶、塑料桶、纸箱和氢氧化钠等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暂存HW02、HW03、HW04、HW06、HW08、HW09、HW11、HW12、HW13、HW16、HW17、HW23、HW29、HW31、HW32、HW34、HW35、HW36、HW46等共计21个废物类别,预计可达到全年收集、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的规模,周转锂电池1000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9万元,占总投资的57.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废水、施工固废及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油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运营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油污;含油污泥、矿物油储罐清洗废液;废弃吸油棉、含油锯末、废抹布、废手套等;废活性炭;酸雾塔产生的废液;废弃劳保用品(沾染电解液)等固废影响;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流失、贮放容器使用材质不当,容器破损后造成废液渗漏、废物得不到及时处置等造成物料渗入土壤、地下水等对地下水和土壤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燃油废气、运输车辆废气和装修废气,经采取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和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后可减缓污染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涉及地面防渗处理、环保设备运输、装卸等作业,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租用办公生活区已建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施工机械冲洗水,该类废水含大量泥沙等,悬浮物浓度较高,采用简易收集桶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土方、废弃包装材料、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土石方可做到挖填平衡,不外运;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则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回收站;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如铁质弃料),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建筑废物堆放场,建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场所堆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中,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消失。

(四)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等,施工周期较短,施工期间需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文明施工等,可减小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产生生活污水,产生的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微负压抽风系统将有机区等区域内的废气抽出,经过通风管道将废气引入1套“酸雾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通过微负压抽风系统将项目区内的废气抽出,经过通风管道将废气引入1套“酸雾塔+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最终由1根17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对周围环境空气无明显影响;汽车运输尾气产生量较小,通过限速、限载、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尾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装卸粉尘经厂房阻隔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少,通过空气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符合导则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油泵、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预测,经距离衰减、隔声降噪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油污;含油污泥、矿物油储罐清洗废液;废弃吸油棉、含油锯末、废抹布、废手套等;废活性炭;酸雾塔产生的废液;废弃劳保用品(沾染电解液)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办公生活区垃圾桶中,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底泥委托周边居民定期清运用作农肥;餐厨垃圾、油水分离器油污收集后交由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合理,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项目主要环境风险事故为:危险废物泄漏事故;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等,针对以上事故,评价均提出了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也提出了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建议。在落实相关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建议的前提下,工程项目运营期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很小,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较小。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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