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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州**县县城防洪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山泉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地点:**省****县白扎乡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000平方米,总投资1492万,其中环保投资9.5万,生产车间1200平方米,仓库260平方米,办公室140平方米,建设瓶装水生产线一条。规模达到年产天然泉水系列产品9000t。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5年9月7日(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