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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采购信息公示
****国资委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资委〔2025〕41号)第二十九条“采用单一来源或与特定供应商协商方式进行直接采购的项目,应通过市级阳光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现就****专项法律服务直接采购进行信息公示,自2026年8月10日17:30起至2026年8月13日18:00止。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提出。公示期满如无异议,采购人将按本公示内容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具体详见该项目采购需求
三、采购类别:服务类
四、项目控制价:20000元。
****办理上级来文要求事项,需进行专项法律服务意见书采购。因办理事项时间紧急,为按时完成,依据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对价格和采购方式的要求,本次采购决定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由熟悉办理事项情况的签约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经向聘用的两家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询价对比,****作为采购人入库供应商和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公司情况、响应及时,****公司限价范围内。综上,拟确定由该所实施本次专项法律服务。
六、拟定的一家供应商:****
七、采购监督
监督部门:****管理部
监督电话:0532-****7065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路156****中心九号楼18-20层
联系人及电话:李经理 0532-****6579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
| 邀请函附件 | ****专项法律服务直接采购文件.pdf标书代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