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已由**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7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学校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15.84亩,总建筑面积22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公寓楼1栋,设置415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古雁校区内东北侧,项目选址东北侧为规划消防车道,东南侧为田径场,西南侧为16号学生公寓楼,西北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
2.3计划工期:466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10 日至2026年8月17日(**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 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学院路 |
地 址:**市**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
| 邮 编:756000 |
邮 编:750001 |
| 联 系 人:杨燕宁 |
项目负责人:刘瑛 联系人:高林平 王燕 |
| 电 话:0954-****441 |
电 话:0951-****287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建设厅,联系电话:095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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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