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已由**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17 号学生公寓楼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6〕71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源为****学校多渠道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15.84亩,总建筑面积22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学生公寓楼1栋,设置415间学生宿舍,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古雁校区内东北侧,项目选址东北侧为规划消防车道,东南侧为田径场,西南侧为16号学生公寓楼,西北侧为教师教育教学与科研实践大楼。
2.3 监理服务周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4 招标范围:批复、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的监理(含保修阶段)。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 10 日至2026年08月 17 日(**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电子标服务
4.3 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 02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学院路 |
地 址:**市**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9楼908 |
| 邮 编:756000 |
邮 编:750001 |
| 联 系 人:杨燕宁 |
项目负责人:刘瑛 联系人:高林平 王燕 |
| 电 话:0954-****441 |
电 话:0951-****287 |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回族****建设厅,联系电话:095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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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