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南****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PM-02单元03街区03-13-1地块、PM-03单元01街区01-14、01-22地块维护方案(草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镇控****审批办法》。
(三)《南****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四)国家、自治区和**市其他相关规范、技术规定和文件要求。
(五)规划范围相关基础资料、现状地形图等相关资料。
二、规划维护范围
公曹路以南、蒲兴大道以东及上济路以南、蒲兴大道以西局部地块(具体位置见公示图)。
三、规划维护主要内容
(一)衔接《****农贸市场网点布局专项规划》,拟将**区上济路以南、蒲新大道以东部分规划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用地。
(二)为完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拟将上济路以北、蒲兴大道以东部分规****机关****派出所),同时将上济路以南、蒲兴大道以西规****派出所)调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四、公示时间
本次规划草案公示时间为30日,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8日。
五、公示地点
(一)****网站(http://zrzyj.****.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规划管理—网上公示—国土规划草案公示”栏。
(二)****规划公告栏(设在****正门右侧)。
同时,将从2026年8月7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网站(http://zrzyj.****.cn)、今日头条(****官方账号)上刊登公告以告知具体公示信息的查询方式。
六、意见反馈途径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9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应当有反馈者真实情况说明、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属利害关系人的还应当提供其与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送至****国土详细规划科(联系电话:0771-****132、****136,邮寄地址:**市锦春路3-1号****十楼1012、1013****办公室,邮编:530000)。
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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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