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院)项目 | ||
| 品目 | 其他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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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17: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2日至2026年08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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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苏采云系统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9月01日 09: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605号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2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沭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399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弘景大道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27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楠溪江东街5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沭 | ||
| 项目概况 ********学院)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9-01 09: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院)项目
预算金额:28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1.000000万元;采购包2:81.940000万元;采购包3:77.06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80万元,其中:标包1 121万元;标包2 81.94万元;标包3 77.0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 标包号 |
名称 |
技术要求 |
所属行业类型 |
产品属性 |
备注 |
| 1 |
国****中心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 |
工业 |
货物 |
|
| 2 |
梦****中心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 |
工业 |
货物 |
|
| 3 |
基于模型训练的人工智能实训平台项目 |
详见项目需求 |
工业 |
货物 |
合同履行期限:标包1、标包3: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 3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标包2: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 60日内。供应商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标的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按照以下第(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标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采购包2
按照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标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采购包3
按照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标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2026-09-01 09:30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 供应商采购活动信用承诺制: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有关规定,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提供信用承诺函的,即可不再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函而未提供本章2.1条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函所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4)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2 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cn/);
7.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弘景大道99号
联系人:王贵
联系电话:189****5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楠溪江东街58号
联系人:陈沭
联系电话:139****3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沭
电话:139****3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