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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投﹒安澜(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新投﹒安澜(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3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4.2关于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由“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修改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4.2关于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主要设计人员的暖通专业负责人由“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修改为“暖通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暖通空调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3、本项目开标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2026年8月26日9时10分。标书代写
二、其他事项
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2)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