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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
| **** | **省******办事处**路与东一环十字西南角云景大厦A座20层 | 综合评分法 | 否 | 557,800.00元 | 96.65 |
合同包1(**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
服务类(****)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 | **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按照景区标准要求,设计制作各节点驿站及旅游标识系统,安装各类标识标牌,内容包括入口形象导视交通旅游指示牌、全线导览图、标识等设施。 整体要求: 1.所有标识导视牌具备统一的设计样式和元素,主题突出、导向清晰,符合**区乡村旅游西环线的整体视觉形象。 2.所有户外设施材质需具备抗风、防雨、防晒、耐磨损、防腐防潮性能。 3.施工及安装需符合户外设施安全规范,不破坏原有道路、绿化及场地环境,安装完成后需通过安全验收。 | 1.所有标识导视牌具备统一的设计样式和元素,主题突出、导向清晰,符合**区乡村旅游西环线的整体视觉形象。 2.所有户外设施材质需具备抗风、防雨、防晒、耐磨损、防腐防潮性能。 3.施工及安装需符合户外设施安全规范,不破坏原有道路、绿化及场地环境,安装完成后需通过安全验收。 | 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 乙方提供的景区驿站、旅游标识一体化设计、制作、安装全流程服务成果,严格遵循景区需求、文旅标识行业规范及双方确认设计方案;配套现场勘测、安装调试、现场清理等配套服务全部完成,标识设施外观完好、文字规范、安装稳固,配套技术资料完整交付。 验收方法: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后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全套服务资料,甲方 3 个工作日组织现场履约验收;存在瑕疵由乙方免费整改并重新验收,验收合格签署履约验收单,当日完成整体服务交付。 | 557,800.00 |
郑立柱、王波、龚斌(采购人代表)
| 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收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 | 0.8367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供应商评审排名表
合同包1(**油菜花海旅游廊道(**段)驿点系统):
| 1 | **** | 96.65 |
| 2 | **艾****公司 | 65.63 |
| 3 | **汉梦****公司 | 65.30 |
| 0 | ******公司 | 58.17 |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名称:****
地址:**区汉山街道办东大街26号
联系方式:0916-****036
名称:****
地址:**省******办事处**路中青凯旋门4号楼底商202号
联系方式:199****9337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99****9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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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