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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及荣峰河河湖治理工程设计(初设、施工图)已由**市****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6〕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区峰高街道、昌州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约36.2万平方米,涉及**岸线长度约7千米、荣峰河岸线长度约1.6千米,其中包括:(1****水库清理污染底泥8.4万平方米,整形、修复岸线生态固坡约15万平方米,库尾湿地改造约2.1万平方米,建设人工湿地约5.1万平方米,打造亲水节点13处。(2)荣峰河生态化改造1.6千米,修复岸线植被和生态功能2.7万平方米,建设亲水节点4处。(3)同步建设生态步道16公里、河湖智慧监测系统1套。
2.3 本项目工程**费:21194.4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50.095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区**及荣峰河河湖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服务、后续施工阶段服务、缺陷责任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其中:
初步设计15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2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内容。|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区昌州街道灵方大道19号 | 地 址: | **市**区御庭苑2号19-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苏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张丽飞 |
| 电 话: | 023-****0836 | 电 话: | 133****350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1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