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稻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第二次)(项目名称)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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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第二次)(项目名称) 询比公告

本次询比项目为****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第二次),询比人为****,代理机构为****。根据建设需要,拟通过询比****事务所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比范围

1.1 项目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人(第二次)。

1.1.2项目概况:****公司签订三份产品销售合同,某公司****公司提供《履约保函》,合计金额****0000.00元。截止2026年5月,某公司依然未能支付拖欠货款,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也始终未兑付,金稻公司准备以诉讼方式向案涉相关方追收欠款,****事务所代理该事项。(具体详见“第五章 技术、服务要求及其他商务要求”)

1.1.3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2 询比范围:****事务所全程代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1.3 询比标段:律师事务所服务单位。

1.4服务期限:全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止。

二、询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

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本次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7 询比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合法、有效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禁止参加本次询比活动的询比申请人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询比申请人禁止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2 询比申请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禁止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3询比申请人与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公司或子公司,禁止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3.4为询比项目提供前期询价咨询的询比申请人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申请者,请于2026年08月11日9:00至2026年08月13日17:00,(**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2号)。

4.2 询比申请人购买询比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请报名单位将公告中要求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询比代理机构邮箱****@qq.com(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询比申请人名称)。

4.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询比申请人资格不能转让)。

注:发送资料扫描件报名的询比申请人需将报名资料原件在开标当天交于现场代理机构人员。标书代写

五、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同询比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 日14时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六、递交询比申请文件地点:****(**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2号)。

询比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询比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比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询比申请文件,询比人恕不受理。本次询比不接收邮寄的询比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七、询比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询比人:****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170号

联 系 人:代先生

联系电话:028-****5888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蓉香路17号附20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8-****9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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