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丝路电商”**先行区创建的决策部署,系统总结、复制推广我市丝路电商先进经验,编制《**“丝路电商”优秀实践案例集》(以下简称《案例集》),现就案例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系统梳理我市企业在政策落地、平台搭建、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人才培养、合规运营、物流支付、“丝路云品”促消费等领域的创新举措与实绩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落地”的**实践范式,为**“丝路电商”高质量发展打造样板、提供示范借鉴。
二、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在**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商贸易方式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交易型企业,以及各类跨境电商服务商、产业园区、协会、高校及研究机构。
(二)案例领域
1.电商平台服务创新案例
聚焦面向“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专业化运营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垂直品类电商平台的落地实践。平台具备稳定的线上交易、撮合、展示、结算或供应链金融等功能,持续为出海企业或境外采购商提供服务,拥有真实入驻商家、交易订单或产业对接实绩。重点征集平台数字化赋能、跨境供需匹配、跨境交易模式创新、中小微企业出海赋能等相关案例。
2.自有品牌出海推广案例
聚焦**优势产业,依托跨境电商模式开拓“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市场、培育自有出海品牌的实践成果。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商标或核心产品,且通过跨境电商B2B、B2C、独立站、海外社媒营销、线下线上联动等方式深耕丝路市场,具备稳定的海外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实现品牌本土化渗透、市场份额提升、产品溢价升级。重点征集品牌本土化运营、细分市场突围、品类创新出海、自主品牌规模化销售等案例。
3.配套服务赋能标杆案例
聚焦为出海主体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覆盖跨境产业服务全链条。重点征集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跨境物流、海外仓等供应链服务;跨境支付、跨境结算、汇率避险、供应链金融、出海保险等金融服务;海外合规风控、涉外法律咨询、知识产权及专利认证、跨境税务筹划、海外市场准入认证等合规服务;独立站搭建运营、海外流量运营、社媒营销、内容种草、直播带货、品牌全案推广等数字营销服务。
4.实训筑基育才典型案例
聚焦高校、职业院校、产业园区、行业协会、企业培训机构,围绕丝路电商产业需求开展人才培育与校企**实践。培养项目贴合“一带一路”跨境电商岗位需求(多语种跨境运营、海外社媒运营、跨境合规、跨境物流、海外市场开拓等),设有固定课程体系、实训基地、师资团队或实训项目,已开展常态化培训、定向培养、校企联合办学、订单式人才输送等落地工作,并向行业输送专项人才、形成成熟培养模式。重点****基地建设、定制化人才培养、行业技能培训、跨境电商师资共建、毕业生就业赋能等案例。
5.“丝路云品”运营样板案例
聚焦“丝路云品”IP开展双向经贸对接、产销对接、跨境促消费活动的落地实践。活动围绕“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双向贸易开展,有效带动**优品出海、海外优品入深,推动跨境交易额增长。重点征集线上国别馆常态化运营、跨境网红选品会、海外专场直播带货、经贸对接会、云上展销博览会、产业带出海专场等各类线上线下融合的经贸往来案例。
(三)案例要求
1.需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典型案例。
2.案例模式创新突出,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性,无知识产权纠纷。
3.可提供量化成效数据(例如交易额、订单量、市场份额、海外仓面积、就业人数、成本降幅、物流时效提升等)。
4.案例须包含“背景—举措—成效—创新点—可复制经验”五大模块,字数1000—1500字,并提供3—5张高清图片(含1张企业LOGO)。
三、组织与推广
入编案例将优先推荐至商务部,并在“**商务”等政府官方媒体平台进行推广。
四、提交方式
提交时间:2026年8月11日-2026年11月20日
提交格式:压缩文件发送至dzswc@commerce.****.cn(邮件标题统一为“丝路电商案例名称+企业简称”)
联系方式:0755-****6857、****6860、****705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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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