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融高速基于无人机机场的智慧巡检及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咨询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时间: 2026-08-10 18:41
龙融高速基于无人机机场的智慧巡检及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
咨询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龙融高速基于无人机机场的智慧巡检及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咨询服务(采购编号:****)采购评审工作已结束,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2026年8月10日19时00分至2026年8月11日19时00分
二、成交候选人
| 采购包 | 成交候选人 排序 | 成交候选人 名称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报价(元) |
| 一 | 1 | ****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合同约定的所有成果通过验收之日止 | 崔录库 | 218800.00 |
| 2 | ****公司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合同约定的所有成果通过验收之日止 | 陈强 | 219810.00 | |
| 3 | ****设计院有限公司 | 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合同约定的所有成果通过验收之日止 | 李书韬 | 216952.00 |
三、否决响应情况
无。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集团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质疑投诉”环节内提出,同时将异议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应与上传至电子招采系统的内容一致)以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寄给受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异议函内容应包含: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三)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县**镇桔香北路2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72-****502
电子邮箱: ****@126.com
五、监督部门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机构名称:中****集团****委员会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139****6115(注意此联系方式不是业务咨询电话)。
采购人:****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