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于2026年7月27日就母亲河之恋——新中国第一代女雕塑家何鄂雕塑作品展展览项目(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母亲河之恋——新中国第一代女雕塑家何鄂雕塑作品展展览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 深****公司 | 299,950.00 | 通过 | 通过 |
| **市和涧****公司 | 299,990.00 | 通过 | 通过 |
| **** | 299,935.81 | 通过 | 通过 |
四、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单、得分及排名:
| 候选中标(成交)供应商 | 技术、商务得分 | 价格分 | 总分 | 排名 |
| **** | 59.80 | 20.00 | 79.80 | 1 |
| **市和涧****公司 | 36.80 | 20.00 | 56.80 | 2 |
| 深****公司 | 28.20 | 20.00 | 48.20 | 3 |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罗****社区黄贝路2023****出版社宿舍一栋二层205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299,935.81元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80分
六、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母亲河之恋——新中国第一代女雕塑家何鄂雕塑作品展展览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丁家华、陈科武、封连伟、褚叔林、刘佳依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委员会关于规范**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算收取。服务费不足5000.00元时,按5000.00元收费;人民币5000.00元。
九、公示期限
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二)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相关媒体:**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https://zxcg.****.com/home/index.html)、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n)。相关公告在上述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龙****社区腾龙路30号1栋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公司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洪小姐
电 话:0755-****7572转2328、0755-****7572转2340
邮 编:518040
邮 箱:****@126.com
十二、附件
(一)招标文件
(二)《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供应商诚信
注:附****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系统网站查看或在采购代理机构(www.****.cn)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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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