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6年双安镇珍珠村三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 19:42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至2026年08月1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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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金额 | ¥17.62529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炬花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56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双安镇街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06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高新区万达**之眼A座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567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4).pdf | ||
| 附件2 |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 (6).pdf | ||
**县2026年双安镇珍珠村三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6年双安镇珍珠村三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6,252.9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2026年双安镇珍珠村三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76,252.9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6,252.91元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详见采购清单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6,252.9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2026年双安镇珍珠村三组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标书代写
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至 2026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时间)
途径:****(**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
时间: 2026年08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文件获取须知:
(1)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须携带法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在**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506室获取采购文件。
(2)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领取谈判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期,领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标书代写
(二)****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5)《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9)《****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名称:****
地址:**县双安镇街道
联系方式:151****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万达**之眼A座506室
联系方式:0915-****5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炬花
电话:091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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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