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自治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藏残联字〔2023〕64号)文件精神,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切实保障我县肢体残疾人基本出行权益,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提升残疾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水平。根据我县残疾人需求摸排情况,现对残疾人电动轮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名称:残疾人电动轮椅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
3.采购内容:残疾人专用电动轮椅42台(全新正品符合国家辅助器具标准、适配高原使用环境、操作简易、安全稳定)。
4.预算金额:147000元(大写:壹拾肆万柒仟元整),为本项目最高限价,包括运费及相关税费等一切费用,超价为无效报价。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残疾人辅助器具、医疗器械销售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政府采购失信记录、无经营异常及严重失信行为。
3.具备完善的供货渠道、售后保障能力,能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完整资质资料,保证产品正品合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1.所供电动轮椅为全新未使用正品,符合国家残疾人电动轮椅通用安全技术标准,结构稳固、刹车灵敏、续航稳定、操作简单,适合高原路况及老年、肢体残疾人群体使用。
2.所有产品需提供完整出厂手续(合格证、说明书、质保凭证、检测报告等)。
3.提供正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故障处理,售后响应及时,保障残疾人正常使用。
4.报价为包干综合单价,包含设备、运输、装卸、调试、税费、售后质保等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供应商须密封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信用查询无失信记录截图;
3.产品资质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书面报价单(明确单价、总价、质保期、供货周期);
5.售后服务承诺书。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价及中标资格,并纳入不良供应商名录。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包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113办公室。
3.联系人:巴桑顿珠 188****3704
1.本项目为固定限价采购,所有报价不得高于预算单价及总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2.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公告及承诺标准供货,保质保量按期交付,拒不履约、供货不合格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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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