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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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佘坂村原迎兴村大楼部分房屋招租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市**区大桥镇佘坂村
交易品种: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流转方式: 出租
流转期限: 0年4月
交易底价: 8000.00元
交易面积: 328.00平方米
联系方式: 周顺(0514-****8017)
报名时间: 2026-08-11 09:00 至 2026-08-17 17:00
报名地点: 大****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2026-08-17 17:00 标书代写
立即报名
| 乡镇(街道) |
大桥镇 |
村(社区) |
佘坂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6-08-07 |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交易面积 |
328.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大桥镇佘坂村原迎****办公室及主楼西侧一楼招租已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研究批准,现委托**区大****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佘坂村原迎****办公室及主楼西侧一楼招租,期限:2026年9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租金8000元。房屋地点:大桥镇佘坂村原迎兴村大楼,原迎兴村村部,租期4个月。 报名人条件:具备承租本发包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被列为执法失信个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报名。 2、承包要求:(1)佘坂村原迎****办公室及主楼西侧一楼(含院内),面积 328 平方米。(2)在房屋租赁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若有关方面要求门前三包,交纳卫生费、物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承诺,****网吧、棋牌室、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KTV、社会培训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4)在租赁期内,招标方按现状将房屋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维修、修缮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承租人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租金支付:合同签订后当月缴纳租金,招标方在收到租金时提供**省农村**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专用收据。 4、租赁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协议(可咨询现场勘察联系人)。 |
| 项目位置 |
**市**区大桥镇佘坂村 |
| 项目四至 |
**: 南至: 西至: 北至: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 项目审查表 |
Tmp202********428.jpgTmp202********442.jpgTmp202********511.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Tmp202********554.jpgTmp202********621.jpgTmp202********633.jpg |
| 所有权人 |
**** |
| 使用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报名时间 |
2026-08-11 09:00至2026-08-17 17:00 |
| 报名地点 |
大****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7 17:00 |
| 交易时间 |
2026-08-18 15:00 |
| 交易地点 |
大****服务中心 |
| 流转期限 |
0年4月 |
| 标段描述 |
1、佘坂村原迎****办公室及主楼西侧一楼招租,期限:2026年9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租金8000元。房屋地点:大桥镇佘坂村原迎兴村大楼,原迎兴村村部,租期4个月。 报名人条件:具备承租本发包项目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单位或个人,被列为执法失信个人、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报名。 2、承包要求:(1)佘坂村原迎****办公室及主楼西侧一楼(含院内),面积 328 平方米。(2)在房屋租赁期间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若有关方面要求门前三包,交纳卫生费、物管费及其他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3)承租人承诺,****网吧、棋牌室、游戏室、烟花爆竹、油漆、KTV、社会培训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经营,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必须依法经营,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求。(4)在租赁期内,招标方按现状将房屋租赁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房屋维修、修缮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承租人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租金支付:合同签订后当月缴纳租金,招标方在收到租金时提供**省农村**经济组织结算凭证专用收据。 4、租赁相关事宜详见租赁协议(可咨询现场勘察联系人)。 |
| 交易面积 |
328.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00.00 |
| 交易底价 |
80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
附件(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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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桥镇佘坂村原迎兴村大楼部分房屋招租交易公告.pdf下载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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