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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 |
| 银行保函 |
| 6万元 人民币 |
| 0万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估法 |
| 各投标单位: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项目一号风井场地10kV+变电所电气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为: 第一章招标公告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能源局 监督电话:0354-****364。 邮箱:****@163.com 现修改为: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能源局 监督电话:0351-****524。 邮箱:****@163.com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