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港区国际通用码头智能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编号:****)补充公告
各投标单位:
**港**港区国际通用码头智能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本招标项目”)招标项目于2026年8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以下内容有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后现文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监督机构 |
**市港务局 |
****公司 |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招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34 |
020-****1032 |
二、招标文件修改
1.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以下内容有修改,修改情况如下:
|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修改后现文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5.1条 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市港务局 电话:020-****0234 传真:020-****0201 通信地址:**市**区沿江东路406号邮政编码:510100 |
监督部门:****公司 电话:020-****1032 传真:/ 通信地址:**市**区**街港前大道南162号807单元 邮政编码:511458 |
三、本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1日08时30分(**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ywt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原定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已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已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补充公告的约定参与后续投标登记及投标工作。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0日一二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