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序确定**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一标段)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一标段)、**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二标段)已于2026年7月30日****交易中心完成开评标工作,并于2026年7月31日在**市公共**交易监督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3日)。
经核查,**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为“许均、高欢”,投标报价为:****621.8元;**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二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一名“****”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为“许均、高欢”,投标报价为:****816元;****在上述两个标段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存在重复情况,根据**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一标段)招标文件中“……若发现中标人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在上述6个项目12个标段中任意两个及以上标段存在重复的情况时,则只能在设计费合同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成为中标人,其余标段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之规定,取消“****”在**市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二期)设计(一标段)的中标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院”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