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法律咨询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6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自然资****管理中心)。
(三)项目实施地点:**路22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项目。
(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5万元。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采购内容:
1.对本单位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法律咨询论证,对决策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法律意见,数量不限。
2.围绕本单位人事管理、职工薪酬、工作待遇等方面,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合规、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咨询意见。
3.根据民事、商事法律,结合同业案例,对拟签署或采用的海洋相关经济合同文本、技术开发协议、知识产权委托协议及其他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出风险提示;根据委托参与相关磋商谈判,修订或重新起草相关文本等工作。
4.根据本单位海洋技术支撑、船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对相关业务中涉及的法律事项和法律问题及时提供分析意见和解决方案,必要时召集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律师加入工作。
5.协助处理信访、突发性事件等重大法律事务。
6.协助处理民事诉讼、仲裁等案件,如需代理案件,代理费另行协商。
7.应甲方要求参加相关会议,为相关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调查、论证等服务。
8.协助本单位落实“九五”普法规划,通过新法推送、案例分析、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培训工作,法律讲座不少于2次。
9.提供年度服务报告。
10.为本单位提供其他涉法咨询服务、参与拟承担专项事务的前期论证和调研工作。
(二)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为便于报价,一个服务周期工作量预计如下:律师团队审核文件拟稿、招标投标材料、合同、其他文字材料等约100份(实质响应时间不多于3小时),法律意见书约80份(出具时间不多于12小时),提供实时咨询约40人次,举办现场法律宣传讲座2场,(由采购人提出授课需求范围后5日内,宣讲律师提交讲座提纲,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并指定具体讲座日期。每场讲座时长不少于90分钟,受众范围以采购人组织为准,不限人数。宣讲律师不得收取课件费、讲座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任何费用),法治宣传培训所需配套材料无需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顾问律师现场参加会议以及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不限次数。具体工作量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定,以上响应时间均为7×24小时全天响应,适用于法律顾问服务周期内全部日历日。
(三)服务周期:1年。
(四)报价要求:报价总额应包含服务期内法律顾问工作团队全部事项的服务费用,涵盖且不限于律师团队全体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住宿费等为完成法律顾问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法律顾问合同数额为固定总价,不因具体工作量的增加而增长,但截至验收日,若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预计工作量的,参照现行市场价格,采购人有权在支付合同第二期费用之前,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相关费用;若扣除费用超出合同第二期费用额度的,律所应继续退还相应数额的已收款项直至全额退款,同时合同第一期发票作废,律所重新开具等额发票并自行承担相关税费:
1.审核文字材料少于100份的,按照每份2000元的标准扣除。
2.提供法律意见书少于80份的,按照每份5000元的标准扣除。
3.提供实时咨询少于40人次的,按照每人次500元的标准扣除。
法律顾问合同费用不包括因专项法律服务、案****事务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前述单项服务如需委托,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并协商确定费用。
法律顾问合同生效后,分2期支付费用。第一期:签订合同后,乙方出具足额合规发票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70%;第二期:本合同期满后15日内,乙方提交法律顾问总结报告,并出具足额合规发票,甲方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二)具备本项目对应经营资质,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备,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提供优质服务。律师事务所能够保证服务团队按照相应时间及时参加现场服务,具有从事涉海领域的业务顾问或者代理有影响力的自然**领域案件并取得良好业绩。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无经营异常记录(需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备查)。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专项资质要求:服务团队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具有处理海洋领域案件、海洋科技事务、重大合同谈判、合规体系建设、群众信访、人事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的专长优势。
(六)利益冲突与竞业禁止要求:竞聘成功的律所与本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有损于本单位的形象和利益。服务期内以及服务期限届满后2年内,律所及其所属律师不得代理以本单位为被告的诉讼、仲裁等案件,不得参与本单位作为相对方的谈判或者磋商。法律顾问的具体权利义务由合同正式确定。
四、报价文件编制及提交要求
(一)报价文件组成(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3.完整报价单,列明分项单价、含税总价、包含上门服务费,本次报价为全包闭口价;
4.服务方案等其他材料。
(二)报价规则:本次为一次性闭口报价,报价包含服务费、税费等全部费用,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三)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四)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五、报价时间及递交方式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10日。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三)递交渠道(二选一):现场密封递交、快递密封邮寄递交。
1.现场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指定地址,以现场登记签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2.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递交详细地址:**省**市**区**路22号。
六、评审规则及成交确定标准
(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比价法。****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资质、技术参数、质保服务、报价金额等内容综合评审。
(二)作废标处理情形: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存在恶意低价竞争、资料弄虚作假、无法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供应商,直接作废标处理。
(三)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自然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2-****1212。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2号。
八、其他说明
(一)****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二)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三)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自然资****管理中心)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