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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的**县裕丰灌区节水灌溉供水工程(一期)及《****关于**县裕丰灌区节水灌溉供水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水建发〔2026〕55号)收悉。根据**省****公司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春林咨评字〔2026〕017号),原则同意**县裕丰灌区节水灌溉供水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裕丰灌区节水灌溉供水工程(一期)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性质:**
四、项目建设单位:****
五、项目主管单位:****水务局
六、项目建设地点:**县榜罗镇、北城铺镇、什川镇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调蓄水池22座,总容积4.75万立方米;**泵站2座;**泵井1座;敷设管道207.349千米;布置各类闸阀井861座;布置给水栓1206套。其中:
榜罗片区:主要建设内容是**调蓄水池1座,总容积2万立方米;**泵站1座;敷设管道56.308千米;布置各类闸阀井217座;布置给水栓326套。
北城铺片区:主要建设内容是**调蓄水池5座,总容积1.1万立方米;**泵站1座;敷设管道20.163千米;布置各类闸阀井101座。
什川片区:主要建设内容是**调蓄水池16座,总容积1.65万立方米;**泵井1座;敷设管道130.878千米;布置各类闸阀井543座;布置给水栓880 套。
八、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20391.85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9101.26万元、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1290.59万元。具体为:
工程部分投资19101.2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2030.6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979.81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624.7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投资940.81万元、独立费用788.73万元、基本预备费1736.48万元。
移民和环境部分投资1290.59万元。其中: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192.9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56.66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41.03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及常态化帮扶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九、项目建设年限:2026-2028年
十、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主要有:******局2026年7月28日出具的《关于**县裕丰灌区节水灌溉供水工程(一期)选址征求意见的复函》(通自然**函〔2026〕191号)。
十一、招标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接文后,请根据**省****公司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优化。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单位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改革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