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济组织**南路西侧商业楼出租
网上竞投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10日
交易项目名称:****集体经济组织**南路西侧商业楼出租项目
省平台交易编号:****
交易编号:nhq-202608-460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6.竞投意向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借交易资格,避免信息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遇到威胁恐吓、索要好处、利诱劝退等扰乱和破坏集体资产交易市场秩序行为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证据,****机关、交易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
****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定于2026年08月14日 15时00分对****集体经济组织**南路西侧商业楼出租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有意参加竞价的人士咨询和登录**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cn/)或“**三资”微信小程序进行报名。
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路西侧商业楼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19年12个月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2026-07-15至2046-06-30
5.免租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免租期,租赁期第四年按照成交价计收租金
6.交易底价:188,954.00 元/宗/月(大写:壹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肆元整)(含税)
7.交易保证金:1,133,7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整)
8.(1)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成交价六个月租金取整,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交纳给出租方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回。
(2)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取时间:根据合同要求时间收取
9.意向人审核方式:事后审核
10.租金递增方式: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包含免租期)每满3年在前一年租金基数上递增6%,即从租赁起的第七年租金开始递增。
11.租金收取方式:按月
1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2时00分标书代写
13.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2时00分标书代写
14.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2时00分标书代写
15.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6.竞投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5时00分
17.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6年08月14日 15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8.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9.每次最低加价幅度:5,668.00元/宗/月
20.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56,680.00元/宗/月
21.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2.交易规则:详见《**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3.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甲方承担税费
24.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5.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该租赁物目前闲置状态,不设置原租户优先权。 2、租赁物用地面积:5975.84 平方米[其中:有证用地面积:5889.37平方米;未办证用地面积:86.47平方米(未办证用地面积:86.47平方米无偿配套给承租方使用,不计收租金,承租方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产生违法用地,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建筑基底总面积:2896.0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6351.18平方米;空地面积:3079.79平方米。 3、租赁(用途):租赁物只限用作商业(具体以租赁物产权证核准的用途为准),经营范围不得用于经营易产生油烟、异味、噪音、环境污染、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宗地及配套建(构)筑物。 4、出租的起止期限:租赁期自租赁物整体交付之日起计算至2046年6月30日止,租赁期内前3年为免租期。 5、出租租赁物租金(含税):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免租期,租赁期第四年按照成交价计收租金;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包含免租期)每满3年在前一年租金基数上递增6%,即从租赁起的第七年租金开始递增。 6、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成交价六个月租金取整,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交纳给出租方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回。 7、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租赁空地面积3079.79平方米(4.620亩)按1500元/年/亩计算,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费用为6930元/年(不含税),在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必须将当年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缴交完毕(不足一年的,按自然日计收),以后每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度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免租期内不免除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 8、该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按现状交付。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主体封顶,外立面未装饰完成、室内装饰工程未完成,安装工程(强电、给排水、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水、气体灭火)未完成、变配电工程未完成(配置不得低于500KV)、未设置固定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未通过消防验收、租赁物未整体验收,未能直接投入使用。承租方已充分知悉该现状,对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当前状态、工程进度、手续完备情况、存在的全部瑕疵及无法直接投入使用的现状完全知晓、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均属于承租方签约时自愿承担的风险。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后续工程施工、整改、验收、办证、完善配套设施的任何义务、费用及法律责任,承租方整体投入不少于700万元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施工,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当日,双方须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书》。 9、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2年内,承租方须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3年内,承租方须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至出租方名下,办证费用、税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原由第三方所兴建,若承租方在办证过程中所需要原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原建设工程的报建和办证资料,由承租方自行与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行协商,出租方不予提供。本项不动产办证事宜全程由承租方主导负责,因资料缺失、第三方不予配合、政策限制、审批障碍等任何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风险、责任及全部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房产证交由出租方保管。若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到出租方名下,均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期间对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所投入一切建设、装修、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出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 10、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北面邻近公变配电房,承租方已充分知悉该现状,自愿接受该场地条件。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供电部门用电设施、设备报装、配置,承租方不能以公变配电房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11、施工保证金: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当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 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施工保证金,租赁物综合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退回给承租方。若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2年内,承租方须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出租方收回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并没收承租方所缴交施工保证金。
26.镇级部门联审意见:无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南路西侧商业楼
2.资产编号:****79066J0575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市****社区**南路西侧
6.资产建筑面积:16,351.18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5,975.84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南路西侧商业楼项目用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商服用地,已取得土地所有权证:粤(2024)佛南不动产权第****829号;土地使用权证:粤(2018)佛南不动权第****461号;房产证:无; 地上建筑物为(框架)结构建筑物,按现状交付使用。 2.资产用途:限于商业使用,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采用合理的施工方式,避免施工对场地周边环境和民居产生不利影响,如造成周边单位墙面裂痕、地面坍塌等纠纷,由承租人负责处理,相应的后果与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建设、装修、报装和后续投入使用期间的全部费用及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和消防火灾事故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5、在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交付之日3个月内,承租人必须完成对租赁范围进行围敝,所有围敝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及整个建设施工过程中所有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双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该租赁物目前闲置状态,不设置优先权人。 2、租赁物用地面积:5975.84 平方米[其中:有证用地面积:5889.37平方米;未办证用地面积:86.47平方米(未办证用地面积:86.47平方米无偿配套给承租方使用,不计收租金,承租方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产生违法用地,一切风险和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建筑基底总面积:2896.05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16351.18平方米;空地面积:3079.79平方米。 3、租赁(用途):租赁物只限用作商业(具体以租赁物产权证核准的用途为准),经营范围不得用于经营易产生油烟、异味、噪音、环境污染、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及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宗地及配套建(构)筑物。 4、出租的起止期限:租赁期自租赁物整体交付之日起计算至2046年6月30日止,租赁期内前3年为免租期。 5、出租租赁物租金(含税):从交付之日起计算,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免租期,租赁期第四年按照成交价计收租金;租金在租赁期内(不包含免租期)每满3年在前一年租金基数上递增6%,即从租赁起的第七年租金开始递增。 6、合同履约保证金:以成交价六个月租金取整,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内一次性交纳给出租方作为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回。 7、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租赁空地面积3079.79平方米(4.620亩)按1500元/年/亩计算,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费用为6930元/年(不含税),在合同签订之日,承租方必须将当年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缴交完毕(不足一年的,按自然日计收),以后每年1月10日前一次性缴交当年度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免租期内不免除公共配套设施维护费) 8、该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按现状交付。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主体封顶,外立面未装饰完成、室内装饰工程未完成,安装工程(强电、给排水、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水、气体灭火)未完成、变配电工程未完成(配置不得低于500KV)、未设置固定停车位、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未通过消防验收、租赁物未整体验收,未能直接投入使用。承租方已充分知悉该现状,对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当前状态、工程进度、手续完备情况、存在的全部瑕疵及无法直接投入使用的现状完全知晓、充分理解并自愿接受,均属于承租方签约时自愿承担的风险。出租方不承担租赁物后续工程施工、整改、验收、办证、完善配套设施的任何义务、费用及法律责任,承租方整体投入不少于700万元整,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才能施工,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当日,双方须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书》。 9、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2年内,承租方须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3年内,承租方须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至出租方名下,办证费用、税费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由于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原由第三方所兴建,若承租方在办证过程中所需要原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原建设工程的报建和办证资料,由承租方自行与原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自行协商,出租方不予提供。本项不动产办证事宜全程由承租方主导负责,因资料缺失、第三方不予配合、政策限制、审批障碍等任何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风险、责任及全部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自行承担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房产证交由出租方保管。若承租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办理地上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到出租方名下,均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期间对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所投入一切建设、装修、设施、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出租方不对承租方作任何补偿。 10、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北面邻近公变配电房,承租方已充分知悉该现状,自愿接受该场地条件。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供电部门用电设施、设备报装、配置,承租方不能以公变配电房等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条款。 11、施工保证金: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当日,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 100万元整(大写:壹佰万元整)作为施工保证金,租赁物综合验收合格后不计利息一次性退回给承租方。若自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整体交付之日起2年内,承租方须完成租赁物业的整体综合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相关退场手续,出租方收回租赁物[含地上建(构)筑物]并没收承租方所缴交施工保证金。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入**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无。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市农村集体“三资”智慧云平台网站(**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3z.****.cn/)或“**三资”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和申报优先权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 12时00分至2026年08月13日 12时00分。交易保证金于2026年08月13日 12时00分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系统能及时获取竞投意向人报名等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等操作,交易保证金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将无法成功报名参加竞投。
(三)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审核通过→阅读公告→网上报名、是否申报优先权→获取交易保证金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成功→优先权审核通过(优先权人)/优先权审核不通过(普通竞投人)→等待交易。
(四)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竞投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如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无需到现场进行报名和竞价操作,不适用于委托报名和交易;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并对其安全使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用户,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竞投人代表要求
(一)竞投人是独立法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二)竞投人是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
(三)竞投人是合伙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四)竞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或授权代表人;
(五)竞投人是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竞投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
五、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有意向的竞投人可联系权属方查看资产现状。竞投意向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自行调查了解交易资产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信息,并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
六、优先权申报要求
主张享有本项目优先权的人员或单位,必须报名参与竞投且在本项目交易报名结束前主动向交易服务机构申报,提交有效证明资料,并经确认后方能在项目竞价中行使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逾期不提交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视为放弃对本项目的优先权。
本项目潜在优先权:1.原承租人(申报时提供原合同或有关协议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2.其他(申报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有对潜在优先权申请存在其他疑问,请及时咨询资产权属方,以免错失申请时间)。
七、交易保证金缴纳要求
(一)竞投意向人选中项目报名后,即可获得缴纳交易保证金账号。各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前必须按照本项目《**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交易保证金未到账,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二)注意事项
1.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转入,若分多账号或多次转入,则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与竞价。
2.银行单据上请注明:**南路西侧商业楼出租+nhq-202608-460。
3.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银行渠道转账方式转入交易****银行、网上银行等,不接受现金存款、支付宝和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本机构按照交易规则处理竞投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如需退还竞投人的,则默认不计利息退还竞投人缴纳交****银行账户,****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退还交易保证金,因跨行或异地****银行手续费,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竞投活动结束后,如果项目对竞投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得人在竞得项目后应当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竞得人经审查不符合项目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的,或者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应当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竞得人资格或者条件审查通过且未收到提出异议或投诉的,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收到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九、系统故障的处理方式及责任问题
(一)竞投意向人应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网上竞投平台账户及密码,账户的注册、登录、竞投等所有交易环节应由竞投意向人本人操作,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的,竞投意向人应及时跟进和确认。任何使用竞投意向人登录账户名和密码登录交易平台的用户,在交易平台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投意向人本人的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投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由于竞投意向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三)因竞投意向人使用的计算机、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设备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任何原因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价的,后果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四)因网上竞投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网上竞投活动延期或者改期的,交易服务机构将以包括但不限于公告、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所有竞投人或竞投意向人,交易服务机构不对交易项目延期或改期可能造成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五)网上竞投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任何原因而导致网上竞投活动被迫停止的,交易服务机构及时中止、终止或重新另行安排时间组织竞价活动,原报价结果作废,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事项详见《**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附件1)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卢富强 联系电话:0757-****1736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罗冲南路23号
交易服务机构:****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7-****9610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大道北91号海欣阁二楼农村****服务中心
十二、监督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757-****3332****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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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