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排干沟**县池头村至**区白家村段防****水务局渭水字【2025】5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该项目(**段)施工(I标项-IV标项)及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排干沟**县池头村至**区白家村段防洪工程(**段)位于**区故市镇、吝店镇,治理范围为治理南排干沟长度8.59km。工程规模为:对南排干沟K4+916.28~K13+502段进行提升改造,增加该段的排洪能力,缓解南排干沟下游段淤积问题。
2.2建设地点:**市**区故市镇、吝店镇。
2.3项目投资总额:1924万元。
2.4计划工期:210天
2.5标项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五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本次仅对施工(I标项-IV标项)及监理进行招标。
1.施工I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南排干沟长度1470m,桩号为:K7+800~K9+270。
2.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南排干沟长度1252m,桩号为:K9+270~K10+522。
3.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南排干沟长度1622m,桩号为:10+522~K12+144。
4.施工IV标项主要建设内容
治理南排干沟长度1358m,桩号为:K12+144~K13+502。
5.监理标项内容:****排干沟**县池头村至**区白家村段防洪工程(**段)建设期间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单位应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企业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
监理标项:投标单位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3.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5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被各类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对象,核查平台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项中的1个标项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11日0:00至2026年08月16日0:00登录“**公共**交易平****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并派代表于2026年08月 11日至2026年 08 月16 日(上班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市**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E座30层招标代理部****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08 月 31 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水务局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区故市镇故市街道9号 |
地址: |
**省**市**新区雁翔路3269 号旺座**E座29层 |
| 联系人: |
拜雪玲 |
联系人: |
张静(项目负责人)、朱媛媛、陈定彩 |
| 电话: |
0913-****355 |
电话: |
150****2401/029-****3806 |
| 邮编: |
邮编: |
7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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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小寨东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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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账号: |
816********010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