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称“我公司”)接受 **** 委托,拟代为外委实施 中核**危险废物处置外委服务项目 采购工作,现公开发布谈判采购如下:
一、 声明
我公司在此作为采购代理人,代表(****)(简称“采购人”)实施 中核**危险废物处置外委服务项目 采购,全权负责本项目采购实施的一切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报价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即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以下安排:
1、本项目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选单位签订。为确保合同切实履行之目的,我公司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参与合同执行;
2、****公司及采购人各自享有的合同执行权利,****公司及采购人行使权利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同等的待遇。
3、本项目谈判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谈判的,视为自行放弃谈判及最后报价的资格
二、 项目概况
1、本项目采购范围为:中核**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
2、项目实施地点:**省**市辛安镇。
3、进度要求:本项目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至合同金额不足之时。
4、具体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其补充说明。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具有1项以上危险废物管理相关业绩;
3)应持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且许可范围应全面覆盖合同及本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所有危险废物;
4)配置具有安全员资质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2)投标文件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等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分工。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四、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五、公告媒体: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人:****
地 址:**省**市**区丰北路日曜之城7幢
邮 编:311200
联系人:武立辉
电 话:180****5120
邮 箱:****@cnn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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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