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9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当**当曲卡镇****侧 | ||
| 年限: | 40.00年 | 容积率: | ≤1.800 | 建筑密度(%): | ≤6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296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226BA0049 | |||
| 起始价: | 24.09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现状条件无异议。竞买人应提前去****了解本次出让标的相关情况,通过资格审查后到****报名。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9月01日 到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8月12日 至 2026年09月01日 到 ****(**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31栋)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1日 18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9月01日 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6年09月02日 12时3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ggzy.****.cn)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具体规划要求以****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出让人已向竞买人提供现有可公开的地下管线基础资料,竞买人应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一步勘察,若因地下管线迁移涉及公共设施安全或第三方权益的,竞买人需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地下管线分布的不确定性及潜在风险。 (三)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具体状况以评估报告及现场交付状况为准。 (四)网上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宗地的出让总地价款,买受人除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支付契税、印花税以及第三方服务费等有关税费。竞买成功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成交当日买受人须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30日内买受人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买受人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缴纳成交价款。 (六)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当**支行 账 号:258********006946 保证金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 (七)本次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照不低于起拍价且价高者得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 (八)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九)交付宗地时间:出让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宗地。 (十)出让宗地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重大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十一)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十二)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在付清全部宗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三)本地块内拟建工程项目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土**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料的相关规定,超出该项目自用部分的砂石****政府处置,不得自行销售,不得用于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十四)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五)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 (十六)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委托****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柳梧新区海亮世纪**31栋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9****541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农行当**支行
开户账号:258********006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