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学2026-2027年度后勤部分剩余文教物资及服务定点协议供应商比选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比选响应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2026-2027年度后勤部分剩余文教物资及服务定点协议供应商
三、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四、采购方式:比选
五、比选类别及数量
| 标项 |
类别 |
入围供应商 |
| 001 |
电子产品及办公耗材 |
1家 |
| 002 |
复印机、一体机租赁 |
1家 |
| 注:本项目由2个标项组成,响应人可兼报亦可兼中不同的标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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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比选响应方的资格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确保所供物资安全、卫生、环保且符合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采购人的具体要求;
2.具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五证合一的按新规定提供统一证照副本;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银行对公账号;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规模、专业技术能力和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具备抗风险能力,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具有较强应对能力;
5.服从采购人管理,认可采购人的定价体系,近三年内无产品安全、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良记录,企业诚信度高,廉洁从业意识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2.两家或以上响应人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响应,一经发现均作无效响应处理: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②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七、获取比选文件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响应方: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线上报名的,由报名商家将报名资料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商家须缴纳比选文件的相关费用,并上传缴费凭证到指定邮箱后,由采购人统一发比选文件至报名人邮箱;由比选响应人或者 另外公开招标阶段实质性响应的报名人由采购人统一发比选文件至响应人的微信或者邮箱。
3.报名邮箱:hqcgb@zafu.****.cn;
4.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公开招标阶段实质性响应的报名人已缴纳此费用的,不用再另行缴纳。
5.地点:**省****花园105幢一楼****采购与招标部。
八、比选保证金
比选保证金:每个标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缴纳时间应于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若在本项目前期公开招标阶段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则无再行缴纳。加急标书代写
缴纳方式:对公转账方式 ,并备注“部分剩余文教物资及服务定点协议供应商比选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银行账号:120********00036184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比选响应方应于2026年8月17日上午8:00前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送至**省****花园105幢一楼****采购与招标部,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大学****第一会议室。
十一、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省****花园105幢一楼****采购与招标部。
报名/业务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6758
监督邮箱:hqjw@zafu.****.cn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5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所有响应人可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也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如下:加急标书代写
(1)邮寄地址:**省****花园105幢一楼****采购与招标部(陈平)收,电话:0571-****6758,(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hqcgb@zafu.****.cn,以便查收)。
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响应人自行承担邮寄风险。
(2)请响应人确保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响应人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加急标书代写
十三、比选公告解释权
本比选公告内容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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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