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分离,在招投标领域提了好几年了。很多招标文件里也写了,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委员会来定。
但大多数同行的真实感受是,评完标第一名基本就是中标人,定标就是开个会、签个字、走个流程。
直到最近**一个4000多万的排水设施项目,三家****委员会否掉,项目直接流标,大家才发现这个环节是真的能翻盘的。
评定分离不是个别地方在试点,**很多省市已经在铺开,以后碰到的项目大概率都是这个路子。
**这个项目是怎么走到流标的。3月26号开评标,23家单位参与,第二天公示前三名:**城建、**市政、**公路建设。
按以前的经验,第一名基本就是中标人了。
但这次****委员会进场之后,发现三家候选人都存在疑似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异常情形,直接发函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城建和**市政没拿出有效证明,**公路建设主动放弃了。三家全部出局,7月16号项目宣告流标。
从评完标到定标,中间隔了三个多月,这三个月就是在查这些东西。
发函要求提供证明材料这个动作,****委员会不是看一眼标书就过了,是发现了疑点就往下追,追不出结果就不放过。
定标和评标,查的东西完全不一样。
评标看的是标书本身,报价合不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写得怎么样,业绩够不够格,人员配备齐不齐,专家在评标室里打分排名。
定标看的是人有没有问题,过程有没有猫腻。
三家候选人被发函的原因都是疑似影响招标公平公正的异常情形,落到实操里可能是投标人之间有股权关联或者人员交叉,可能是几家的投标文件出现了雷同,也可能是被质疑投诉之后拿不出有力的反驳证据。
定标委员会不是把标书拿出来再打一次分,是在评标结果的基础上做一轮合规审查,发现有瑕疵就可以叫停,可以要求候选人补充证明材料,也可以去企业实地考察、调取投标过程的记录。
定标能不能落到实处,靠的是三样东西凑在一起。
定标规则得写得具体,不是一句综合考虑就完事了,企业信用怎么样、近三年有没有不良记录、项目经理到岗率够不够、有没有拖欠过农民工工资,这些东西写进定标办法里,定标委员会才有依据去否。
核查的手段也得跟得上,电子招投标系统这几年把数据留痕做得越来越细,不同投标人之间有没有关联,系统一比对就能跳出异常。
同IP地址上传标书、报价规律异常接近、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交叉任职,这些以前不太容易发现的线索,现在系统能自动弹窗提醒。
最关键的一条,定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定标意见要终身负责,查到了疑点你不追,以后出了问题你要跟着扛。
**这个项目为什么三家全否,就是因为这三样东西同时起了作用,规则有依据,系统有线索,签字有压力,查到问题没人敢放过。
对投标方来说,游戏规则变了。过去投一个标,精力主要花在怎么把标书做到位、报价算精准,评标阶段过了基本就稳了。
现在标书做得再漂亮,如果公司跟其他投标人有说不清的关系、被质疑之后拿不出完整的证明材料、或者投标过程留下了异常痕迹,到手的候选人资格照样飞。
不是把标书交上去就完事了,从报名到公示,整个过程都得经得起查。
****公司的股权关系、人员归属理清楚,标后质疑期也要随时准备好证明材料,股权结构证明、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记录、主要设备采购来源,这些东**时就该留存备查,别等到被发函了才到处翻。
评定分离的本质,是把定标权从评标专家手里拿回来还给招标人。
评标专家只负责技术评判,方案行不行、报价合不合理、业绩够不够格,他们说了算。但最终用谁,是招标人的权力,也是招标人的责任。
**这个项目就是一次完整的演示,****委员会发现了疑点不放过,查不清楚不勉强,三家候选人全部不过关,宁愿流标重来也不凑合。
规则、工具、责任这三样东西已经凑齐了,定标不再是那个可以跳过去的环节,以后不管是国企还是民企,投完标之后还得过定标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