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你拟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在**省**市**县桃花坪街道天龙村(**高新区1-02地块)新****基地。主要建设4栋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以及配套建设相关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生产规模为年产4000吨片材(其中PET片材2500吨、PP片材1500吨)、10000万件食品吸塑包装盒(其中PET包装盒7500万件、PP包装盒2500万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粉尘颗粒物、废水、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和减振,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25)标准;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使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中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既有设施处理;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及时合规处理。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挤出和压延、定型工序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吸塑、真空成型和冷却脱模工序所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破碎废气以及食堂油烟。 生产厂房1#、2#挤出、压延、定型废气采用半密闭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限值,乙醛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吸塑、成型废气及破碎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限值,厂内厂房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乙醛、臭气浓度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顶楼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赧水。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较严值。在污水管网未接通前,项目不得投产。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东、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园区主干道)执行4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原料包装物、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废液压油金属碎屑、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原料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公司利用;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废液压油金属碎屑、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